尊敬的書記:您好! 宿松縣教育局強制教師捐款,按人頭直接從工資里面扣除,中級職稱的教師每人扣除100元,初級職稱的每人扣除50元。請問教育局這樣做合法嗎?如果違法,將對相關責任人做如何的處理? 關于“教育局強制捐款”的回復
“農村教師”網(wǎng)友:
您好!您于1月13日給書記信箱留言已收悉,F(xiàn)就您反映的捐款問題回復如下:
根據(jù)省總工會《關于201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開展送溫暖活動的通知》(皖工發(fā)電[2013]13號)部署要求,貫徹落實縣委辦公室《關于201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教育系統(tǒng)開展送溫暖活動的通知》(辦[2014]106號)文件精神,我局決定在全縣教育系統(tǒng)開展向困難職工群眾送溫暖活動,并及時下發(fā)了《關于201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教育系統(tǒng)開展送溫暖活動的通知》(松教[2014]2號)文件。文件要求各學校要提高認識,積極營造送溫暖工作的良好氛圍;精心組織,要認真進行困難職工摸底工作,做好送溫暖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委辦(辦[2014]106號)文件要求,各單位職工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縣級干部每人原則上不低于300元,正科級干部每人原則上不低于200元,副科級干部每人原則上不低于100元,一般干部職工每人原則上不低于50元的標準進行捐款。接縣委辦文件后,縣教育局制發(fā)了《關于201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教育系統(tǒng)開展送溫暖活動的通知》,比照縣委辦文件精神,要求各校按照高級職稱教師每人200元,中級職稱教師每人100元,一般教師每人50元的標準組織捐款。捐款對象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財供在職職工及民辦學校教職工。
根據(jù)縣委辦文件要求,教育系統(tǒng)捐款工作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捐款資金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收取,最后統(tǒng)一交縣送溫暖工程領導小組(設在縣總工會),所籌資金全部納入縣送溫暖工程基金,實行專戶存儲,專項用于201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向困難職工送溫暖活動。
縣送溫暖活動工程領導小組每年統(tǒng)籌安排了教育系統(tǒng)慰問資金,主要用于慰問因天災人禍造成生活困難的教職工。為確保學校慰問工作落到實處,縣教育局要求各校對困難教職工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匯總上報到縣教育局納入慰問對象。慰問活動結束后,縣教育局對各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確保慰問金及時足額發(fā)到困難教職工。
相關學校在操作過程中,方式方法有些欠妥,我局已要求立即予以糾正。
以上是我單位對您留言的回復,如果您對本回復不滿意或有新的意見建議,可以直接與我們聯(lián)系(電話:0556-7813433)。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宿松縣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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