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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1-8-22 00:52:19|來自:中國安徽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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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ndan 于 2011-8-22 00:58 編輯
濟南打人引發(fā)市民圍觀女獄警被開除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9日04:00 舜網(wǎng)-濟南時報
時報8月18日訊 (記者殷玉國)8月17日17時30分左右,省女子監(jiān)獄警察林娜著警服下班回家途中,在濟南山大南路和閔子騫路交匯口一修車攤修理電動自行車,在此期間因修車排隊順序與修車人謝某夫婦發(fā)生糾紛。林娜隨后打電話將其丈夫朱某叫來,朱某趕到現(xiàn)場后動手將修車人謝某夫婦打傷,造成群眾圍觀,致使交通受阻,引發(fā)治安案件。
鑒于林娜的行為引發(fā)治安案件,社會影響較大、后果嚴重的事實,18日,省女子監(jiān)獄決定依照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給予林娜開除處分。
林娜身為警察,卻因爭執(zhí)觸發(fā)治安案件,社會影響極壞,省司法廳、省監(jiān)獄局立即將此案件通報全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并運用這一反面典型,教育廣大干警嚴守法紀和社會公德。
省委政法委決定,在全省政法系統(tǒng)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增強群眾觀念、強化法治意識、整頓紀律作風”專題教育,對警風警紀進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改,嚴格警紀管理,從嚴治警,加大政法督察力度,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紀問題,努力建設(shè)一支忠誠于黨和人民、組織紀律嚴明的政法隊伍。
女獄警及其丈夫各被拘留15天
昨日3點40分,兩人已進濟南市拘留所
時報8月18日訊 (記者殷玉國)18日3點40分,山大路派出所民警將省女子監(jiān)獄女民警林娜與其丈夫朱某(濟南市某皮膚病醫(yī)院大夫),送進濟南市拘留所。
經(jīng)法醫(yī)初步鑒定,林娜、朱某夫婦毆打他人的行為已造成修車人謝某妻子穆某受輕微傷。在迅速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chǔ)上,濟南市公安機關(guān)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決定給予林娜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給予朱某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民警連夜將兩名違法人員送到了拘留所。
在宿松,沒有擺不平的事,也沒有捅得開的天,再大的瘺子都捂得住,強烈建議宿松搞獨立,宿松政府早已具備這種能力和實力。
這件事會不了了之,錢嘛,好說,打人者咬牙出點,于是,明日再出此事件,接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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