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71
- 主題
- 2
- 積分
- 366
- 注冊時間
- 2011-1-19
- 用戶組
- 鎖定
- 最后登錄
- 2011-8-5
鎖定
|
46#
發(fā)表于 2011-7-11 08:22:46|來自:中國廣東東莞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安徽
我來把《天涯雜談》的帖子復制一下:
[新京報] 1997年12月25日,一張沒有甲乙雙方簽章的《征地協(xié)議書》在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孚玉鎮(zhèn)陳屋組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村民承包的680平方的責任田變成了“橫港村肉牛加工廠”項目用地,陳屋組村民賀師傅等人也因此失去了土地。
賀師傅后來多方打聽才得知,“橫港村肉牛加工廠”只是為騙取國家貸款而虛設的投資項目,“加工廠”的負責人則是時任安徽省人大代表、宿松縣五里鄉(xiāng)橫港村書記毛弟元,毛弟元利用關(guān)系違法為“橫港村肉牛加工廠”項目用地辦理了“土地證”。
2004年5月,“黃港村肉牛加工廠”項目一直沒有動靜,但項目用地卻經(jīng)由毛弟元之手贈與了自己的三個子女,宿松縣政府職能部門為贈與手續(xù)進行了違規(guī)操作。
2006年8月,毛弟元次子,宿松縣國稅局毛保民帶人將賀師傅家責任田用工程車進行了平整、填埋,連同未收割的莊稼也無幸免。而當時,賀師傅對他所承包的責任田早已于97年被征去、已經(jīng)被辦理了《土地證》之事并不知情。當?shù)弥恋乇黄健⑶f稼被毀后,賀師傅當即報警,但公安局卻置之不理,隨即又找到縣政府、縣城建、縣土地管理等職能部門均無果,半年后,賀師傅家以民事侵權(quán)起訴到宿松縣人民法院要求恢復耕種,07年4月19日立案,09年8月6日,已經(jīng)超過審限期22個月后,縣法院進行民事裁定:主體不適格。
按理,農(nóng)民所承包的責任田應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所保護,在沒有土地征收手續(xù)、沒有進行補償、安置的情況下,自家承包的責任田豈能隨意變成他人私有財產(chǎn)?賀師傅等村民將宿松縣政府、人民法院告上法庭,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9年進行了判決,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宜行終字第14號:撤銷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撤銷毛保民對此責任田所辦理的《土地證》。
對于判決結(jié)果,村民們都很滿意。但失去《土地證》的毛保民窮兇極惡,2009年11月20日帶著6名地痞,將在責任田內(nèi)作業(yè)的賀師傅打斷兩根肋骨。賀師傅被打傷后,用手機撥打110報警,然而,離現(xiàn)場幾百米遠的110近1小時才到,未抓到兇手。時至今日,主犯毛保民仍舊逍遙法外。2010年9月7日,毛保民親屬多人闖入賀師傅家中進行言語威脅并撒潑謾罵,報警后,宿松縣公安局刑警隊當場抓捕一人,但至發(fā)稿時尚未起訴。
宿松縣公安局也充當了毛家“打擊報復”的工具,不斷對賀師傅父子“立案偵查”。
因賀師傅實名舉報了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向東、縣人大主任楊存德、分管土地、城建、公安的副縣長黃毛懷等人而經(jīng)常被打擊報復。
百姓生存空間何在?誰又替百姓當家作主?賀師傅迷茫了……
毛保民其人:現(xiàn)任宿松縣國稅局局長,長期執(zhí)掌宿松征稅大權(quán)。賀師傅等人說:從知名企業(yè)家到普通個體工商戶,人人切齒,敢怒不敢言。國稅可免而毛局的稅則不可少。誰都寄望這只國庫的蛀蟲被清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