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城區(qū)交通秩序整治,規(guī)范電動車銷售市場秩序,遏制電動車非法加裝車篷違法行為,8月11日,宿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lián)合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縣城市管理局對城區(qū)二、三輪電動車銷售店及修理店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有無非法銷售改裝電動車、超標電動車行為,非法安裝車篷行為以及占道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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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中,聯(lián)合執(zhí)法人員向商家發(fā)放了《致全縣電動車生產、經營戶的一封信》,明確要求各銷售商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嚴禁向顧客提供加裝遮陽篷、前擋風板、大功率電池等改變電動車結構、主要技術參數(shù)、性能和外觀特質的服務;禁止銷售未納入產品目錄的超標電動車。并與商家簽訂《禁止非法銷售安裝電動車遮陽篷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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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門檢查和登記的同時,交警大隊民警還向電動車銷售商及群眾講解了安裝車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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