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養(yǎng)狗人的不文明行為 遛狗不牽繩 算得上其中最突出的一個 由此引發(fā)的矛盾也不計其數(shù) 這不,上海就發(fā)生了這么一起案例 狗狗闖禍,鏟屎官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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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事發(fā)當晚,張小姐帶著自己的小狗,來到長寧來福士門前的草坪區(qū)域。張小姐想讓自己的小狗活動活動,便沒牽狗繩。也正是這時,“脫韁”的小狗遇到了在草坪上玩耍的5歲男孩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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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小狗遇到萌娃表現(xiàn)得十分興奮
追著孩子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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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孩子看到小狗追來,頗為緊張尖叫著一路閃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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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看到孩子不停奔跑小狗反而追得更起勁了 甚至發(fā)出了“呼呼”的低嘯聲 孩子父母見狀,十分緊張沖上前去對著狗主人大喝“你怎么不管好你的狗”狗主人張小姐一聽也沒好氣“你家小孩不跑么,狗就不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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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一場爭吵就此爆發(fā) 雙方的言語沖突一路升級 最后叫來了警察 還一起去了派出所 但最終調(diào)解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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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孩子的父親想想氣不過 便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將狗主人張小姐告上了法庭 并提出四項訴求 ⬇️⬇️⬇️
1、書面公開道歉。 2、賠償醫(yī)藥費、車費共計100多元。 3、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4、賠償律師費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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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對于這四項訴求 大多網(wǎng)友都選擇支持小孩的父母 其中也不乏養(yǎng)狗人和愛狗人士 網(wǎng)友評論
@瓜大亨:媽呀,被狗追還不能跑?!
@杰杰是酷蓋:不跑?開玩笑呢?小孩子怕啊當然跑啊……
@我是蔚藍兒:支持起訴,干得漂亮! 遛狗不牽繩,等于狗遛狗!
@秋菊打領結(jié):不牽繩還強詞奪理就應該付出代價!
@春天的土土:我自己養(yǎng)狗,但我也能理解有人怕狗,帶狗出門必緊緊牽住,遇見怕的,還會趕緊帶狗走開。
@超愛錢的馬小玲:人不跑狗就不追不可能的,這話說出來人家沒直接把你家狗打死都是因為人家愛護動物。
@凱西Kathyjoe休養(yǎng)生息:我也養(yǎng)狗,出門不牽狗繩就是狗主人的問題沒什么好辯的。
@Rebecca小蓓蓓:真給我們養(yǎng)狗的人丟臉! 但被告張小姐對于這些訴求 每項都有異議
1、 要不要書面公開道歉?被告方:我在現(xiàn)場明明已經(jīng)道過歉了!路人都聽到能作證的。
原告方:道歉取決于態(tài)度!被告是低吼著說的“對不起”三個字,完全是因為迫于壓力,根本沒認識到自己錯誤。
2、 是否有身體損害賠償?原告方:
小朋友描述腿上有“兩個小孔”。
被告方:
1、醫(yī)院檢查顯示無虞。
2、公共視頻顯示,狗狗完全沒有跟小朋友有過身體接觸。
3、小朋友最終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說明父母完全清楚小朋友沒有受到傷害。
3、 是否存在精神損害?要不要賠?原告方: 1、小朋友受到了驚嚇,事發(fā)幾天有時候會做夢驚醒,看到小狗會下意識躲開。 2、事發(fā)當天原告叫來的朋友與小朋友家人的口角沖突,對小朋友心理造成了損害。 被告方: 1、小朋友已經(jīng)好了,情緒穩(wěn)定生活正常。 2、事發(fā)當時是爸爸媽媽等案外人“嚇死了”,小朋友很正常。 3、小朋友躲開小狗是爸媽引導教育導致的。 4、律師費訴求是否合理?被告:爭議標的才幾十塊,請個1萬塊的律師?!這明明就是小題大作借題發(fā)揮。
原告:我是為了教育小孩做人的道理,讓他知道犯錯要承擔責任。所以我才堅持要起訴。
長寧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 對這起案件做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事發(fā)時,小狗雖然沒有咬到原告,但被告需要向原告做出書面道歉。法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認同原告父母提的,“希望被告知道對錯,做錯事情就要承擔責任”這樣的訴求。
與此同時,法院認為,原告5歲幼童由于被狗追逐產(chǎn)生驚嚇,但是并沒有達到嚴重的程度,因此并沒有支持原告精神撫慰金的訴求。
不過,法院對于原告要求的律師費一項,法院認為,這并非擴大損失,因而支持了原告的這項訴求,但是根據(jù)案件難易程度、律師工作量大小等因素,酌定為5000元。
一場吵架,5000元收場 有網(wǎng)友提出 趕緊就此案例進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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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10:09 上傳
這起案件原本可以避免 如果養(yǎng)狗人能夠遵守規(guī)則 這起官司就不會發(fā)生 所以,愛狗 就為它戴上愛的繩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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