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宿松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昌文帶頭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推動司法救助工作及檢察服務觸角延伸,防止困難群眾因案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xiāng)村振興。
fb8bb6d9fe513a5e3b4b16841763c24e.jpg (60.32 KB, 下載次數(shù): 0)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1-4-14 10:20 上傳
前期,楊昌文檢察長在檢察長接訪日接待了前來反映問題的齊某某老夫婦,在認真聽取齊某某的訴說后,了解到當事人因案導致生活困難相關情況后,向其進行法律宣傳和辦案程序宣傳,疏解對方一直以來的怨氣,第一時間將該案移交職能部門受理并決定親自辦理該案。
經(jīng)調(diào)查,2020年齊某某因鄰里糾紛與同村張某某發(fā)生揪,揪扯過程中造成輕傷二級,花去醫(yī)藥費等各項費用12597.8元,事發(fā)后,張某僅賠償了300元。2020年宿松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七個月,責令賠償齊某某18912.92元,張某一直未予賠償,并且因其正在醫(yī)學鑒定期間,法院一直未能予以收監(jiān)。齊某某夫婦氣憤不已,多次去法院上訪。宿松縣檢察院積極主動上門了解情況,齊某某夫婦七八十歲,無勞動能力,日常生活主要靠政府低保維持,大兒子一家都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小兒子家也經(jīng)濟困難,無力贍養(yǎng)老人。被執(zhí)行人張某某也年事已高,系貧困戶,家庭經(jīng)濟非常困難,無賠償能力。經(jīng)審查,齊某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決定為其發(fā)放救助金1.35萬元,幫助緩解家庭困境,并且聯(lián)系所在鎮(zhèn)、村干部聯(lián)合做好其思想工作。齊某某表示,非常感謝檢察院領導的關心,及時為自己解決了生活難題,表示賠償款到位,一定息訴息訪。
此次檢察長帶頭辦理司法救助案件,是該院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下一步,該院將繼續(xù)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聽民聲、釋法理、解民怨,用心用情為人民群眾解難題辦實事,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感受到檢察溫度,展現(xiàn)“人民檢察為人民”的初心使命。
來源:宿松檢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