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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宿松縣人民政府批準,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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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7 15:56 上傳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單獨申請。凡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土地出讓金及違約金的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參加此次競買活動。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3月1日到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開發(fā)利用股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3月1日到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開發(fā)利用股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17時(以實際到帳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3月1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21年3月2日10時在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至報名截止日,若報名參拍者不足2人時,出讓方式由拍賣改為掛牌,拍賣公告時間相應折抵掛牌公告時間。掛牌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9日,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9日17時(以實際到帳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3月9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掛牌時間為:2021年3月2日8時至2021年3月11日16時。
掛牌地點: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ǘ┍敬闻馁u(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
。ㄈ┥暾埲嗽趫竺刂箷r間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工作人員組織現(xiàn)場察看。
。ㄋ模└傎I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時,須書面提交已認真查閱該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現(xiàn)狀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按現(xiàn)狀接收該出讓地塊,并簽訂《交地確認書》。競買申請人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書面提出。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ㄎ澹└偟萌巳魧⑵涓偟玫貕K用于房地產開發(fā),應在宿松縣組建法人項目公司,并具備相應的房地產開發(fā)資質。擬組建法人項目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b于該宗土地上已有建筑物,按現(xiàn)狀出讓。按照河塌鄉(xiāng)人民政府河政〔2020〕244號文件要求,對涉及該地塊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價值174.14萬元由該宗土地的競得人與河塌鄉(xiāng)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結算,并由競得人直接支付給河塌鄉(xiāng)人民政府(競得人須在簽訂該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前完成該地塊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價值174.14萬元的結算及支付工作)。
。ㄆ撸┯嘘P房地產市場價格調控措施嚴格按照宿松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以及原宿松縣物價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調控監(jiān)管的通知》(宿價字〔2019〕5號)文件執(zhí)行。
(八)競得人競得該宗地后,必須按照相關要求依法申報規(guī)劃建設。
八、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宿松縣孚玉鎮(zhèn)人民路184號
聯(lián)系電話:0556-7817305
聯(lián) 系 人: 孫 榮 張正義
開戶單位: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556-7870238)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賬 號:34001684408053007253
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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