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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尋找要與自己離婚的妻子, 男子嚴某某 將正在上學路上的妻侄、 12歲的小明(化名)帶上車, 最終將其殺害。
12月7日, 合肥市中院 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件。 公訴機關認為, 嚴某某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 罪行極其嚴重,應當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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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 10:04 上傳
嚴某某是長豐縣人。據(jù)指控,嚴某某與彭某某是夫妻關系,二人婚后因感情不和產生夫妻矛盾,彭某某從常州回到合肥起訴離婚,并拒絕與嚴某某聯(lián)系。2019年3月29日下午,嚴某某攔下正在上學路上的彭某某的侄子小明,向小明詢問彭某某的下落,小明拒絕回答。
嚴某某強行將小明帶上其租賃的白色汽車,用拳頭將小明打暈后,駕車駛上高速。車輛行駛至濟廣高速往濟南方向977千米附近時,小明清醒后呼救并反抗,嚴某某用事先準備的一根仿制電警棍,毆打小明頭部,并用一把長約20厘米的刀,連續(xù)捅刺小明上半身,致小明身亡。后嚴某某離開現(xiàn)場,服用安眠藥自殺未遂,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jù)了解,嚴某某與彭某某兩人均是二婚,婚后感情不好,因此彭某某起訴離婚。嚴某某庭上稱,公訴機關指控屬實,當時因為找不到彭某某,就去找小明詢問其姑姑下落,“當時腦子不是很清楚。”
在庭審現(xiàn)場,小明的父母表示,請求法院判處嚴某某死刑,立即執(zhí)行。
檢方認為,嚴某某的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當嚴懲。
最后陳述時,嚴某某向小明父母鞠躬道歉,希望法院給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如果最終判我死刑,我愿意捐獻器官!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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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 10:04 上傳
面對12歲的小男孩 如何下得了這狠手? 嚴懲。!
來源: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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