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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年,蘇軾又被調(diào)到湖州。上任后,他即給皇上寫了一封《湖州謝表》,本是例行公事,但是他卻在公文中加上了自己的感情。“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大概意思是:恕臣愚笨,不能追隨新法變革,我年紀大了,在這個小地方不生事端,治理百姓挺好的。
他這句話被新黨認為,是在侮辱他們的變法,說變法是在生事端。于是就告訴皇帝:蘇軾這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對皇帝不忠,包藏禍心。應(yīng)該治他死罪,死有余辜。而且從蘇軾的詩作中挑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一時間,倒蘇眾人推。蘇軾上任才三個月,就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數(shù)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
在牢期間,滿朝文武都在討論要不要殺蘇軾,許多元老紛紛上書說不要殺蘇軾,王安石也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而且宋朝立國時候有個規(guī)矩,“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蘇軾才得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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