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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可以開心的談婚論嫁了,樓主本地土著一枚,有工作也有代步小車一輛,年薪十萬以上。和男友相親認識,男友非本地人,祖籍江蘇,三觀合適,談了兩年,男方父母催婚了,于是進入下一議題。
男女雙方家長見面,女方提出男方準備的婚房是二手的人家住過的房子,不滿意,男方爸爸也不愿重新裝修折騰,買點家具稍微弄弄就想結婚。后來經(jīng)過商議,要買新房子,男方承諾賣舊房,然后買新房,加10萬裝修款。女方爸爸說:后面錢實在不夠,我們來添湊也行。
買房當天,雙方歡天喜地定了房子,沒有任何不情不愿,男孩自付訂金2萬,房價總額200萬。要求過十天付10萬定金,一個月后付首付50萬,男方父母說一定會把房子賣了,把錢全部放進新房子里,還房款。
在沒付10萬定金期間,男方父母一直要女方確認,或讓女孩子向男方父母保證,如果房子賣不出去,首付要女方先墊著。女方也表示同意錢不夠先來墊著,甚至女孩家里抵押自己家現(xiàn)住的房產(chǎn),去籌集資金!男方父母都知道這些,卻連手上有幾十萬萬,都不愿拿10萬出來付定金。
付定金當日,男方家長直接說,自己付10萬,錢會打水漂,拒絕前往售樓中心付定金。女方在和男方父母電話聯(lián)系后,男方父母直接說自己手上沒錢,資金鏈會斷,希望首付女方先墊著,包括首付50萬外的150萬,也讓女方全款先出,不讓自己兒子商貸一分錢。把還款壓力全部集中到女方身上,并且不打算賣之前的舊房子,號稱賣不出去。
最后女方出了10萬付了定金,就是為了不讓男孩2萬打水漂,覺得男孩賺錢也不容易,因為認可男孩這個人。
在付完定金和要付首付前的期間,男方父母讓男孩傳話,房子不想賣了,新房子讓女方買吧,買了寫女方小孩名字,作為陪嫁,男孩手上的房不賣,這樣結婚就有兩套房了,結婚想住哪住哪。(明知女方不滿意原有房子,是不會在二手房里結婚,實際讓女方陪嫁一套房產(chǎn)結婚)
首付當天,雙方父母售樓處到場,女方先到,女孩在男方父母進門后,立即喊叔叔阿姨,并搬凳子讓其入座,女孩還主動倒水。男方父親開門見山,說房子肯定賣不出去,沒人買。讓女方父母把房子買下,作為女方小孩的一份家業(yè),自己兒子房子不賣,如果有感情,就在里面將就著結婚。
并且阻止男孩商貸,跟女方家長說,讓男孩商貸就是逼他犯罪!還說自己兒子,兩年工資十幾萬,只存了五萬塊,怎么花掉的。(直指和女孩戀愛兩年,錢都被女孩用完了)
后來男方父母直說房子不買,一分錢沒出,揚長而去,男孩當場沒走,后又逼迫兒子趕緊回家;丶也仄鹆朔慨a(chǎn)證,跟兒子說要是敢賣房產(chǎn)證,對簿公堂,斷絕父子關系!道德綁架自己小孩,痛訴女方小孩不懂禮貌,在售樓處對他們愛理不理,冷眼相待!責罵自己小孩不孝,冷血,不懂養(yǎng)育之恩!說女方強勢,自己兒子被灌了迷魂湯,被女孩子吃的死死的!不支持結婚!總之房子不賣。還說是因為女方態(tài)度不好。
事到如此,男方父母從買房變成不買房,賣房變成不賣房,并忽悠女方買了200萬房產(chǎn),女方小孩在付了50萬首付后,獨自背了150萬30年的商業(yè)貸款,利息高達5.36。每年光利息就80000多。不同意不支持自己兒子和女孩結婚,在全家親朋好友面前,歪曲事實,說女方如何逼迫他家賣房買房,女孩如何不尊不孝,男孩如何辜負養(yǎng)育之恩,吃了迷魂湯。
女方父母很好,跟男孩說,沒房沒車,只要你們想在一起,我們來出錢辦婚禮,沒逼男孩一分一毫。
網(wǎng)友們,你們怎么看?
婚結了,也不會太平,已經(jīng)開始臭樓主名聲了,后面別說什么聘禮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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